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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图书资料人员评高级职称著作条件

更新时间:2025-03-25 15:41:19 浏览次数:14次
区域: 郑州 > 金水 > 文化路


河南省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评高级职称时,对于著作条件有明确具体的要求。以下是对这些要求的详细解读:

一、申报副研究馆员著作要求
正式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且本人撰写的部分需在10万字以上。这一要求相对于研究馆员有所降低,不特别要求独著,可以合著,也不局限于必须为作者,第二、第三作者也可以。这仍然体现了对申报者专业能力和学术成果的重视。

二、著作的具体要求
著作定义:著作需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著作,具有特定的研究对象、概念准确、反映对象规律并构成一定体系、属作者创造性思维的学术著作(如学术性著作编译、检索工具书、古籍注释、古籍标点、全国通用教材等)。
排除项:著作不包括文章汇编、资料手册等,不含网络出版物、电子出版物。工具书应视学术水平由同行专家审定,且ISBN书号仅限中国大陆地区。
三、其他注意事项
在评职称时,除了著作出版要求外,还可能涉及其他方面的考量,如专业知识能力、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以及研究成果等。这些方面的综合表现将共同决定申报者能否成功晋升高级职称。
申报者需要根据自己的职称目标合理规划并努力达成相应的出版成果,同时也需要注意著作的出版时间,确保不影响使用。

所以,河南省图书资料专业人员申报高级职称,需根据自己的职称目标,合理规划并努力达成相应的出版成果,以满足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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