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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一般纳税人的标准

更新时间:2015-12-23 15:57:14 浏览次数:215次
区域: 郑州 > 金水 > 经八路
类别:公司注册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东风路金城国际6-501
   
  某个体户想申请一般纳税人,要符合什么样的条件呢?是否必须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三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第四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第六条规定本条款作废)
  (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第五条规定,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二)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三)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个体工商户也应该按照上述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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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2015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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