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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工程设计与施工--地下建筑防火设计

更新时间:2016-02-23 14:27:58 浏览次数:209次
区域: 郑州 > 金水 > 金水周边
类别:资格认证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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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工程设计与施工--地下建筑防火设计

本文规范根据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编写
5.5.2.1防火分区设计对于大型地下建筑,由于人员密集,可燃物较多或火灾危险性较大,应该划分成若干个防火分区,对于防止火灾的扩大和蔓延是非常必要的,一旦发生火灾,能使火灾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从减少火灾损失的观点来说,地下建筑的防火分区面积以小为好,一商业性地下建筑为例,如果每个店铺都能形成一个独立的防火分区,当发生火灾时,关闭防火门或防火卷帘,防止烟火涌向中间的通道,可以使火灾损失控制在极小的范围内。然而,从建设费用来看,造价就要提高,实际建造和使用也有一定困难。
若把地下建筑的中间人行通道设计成能够从相邻防火分区进风的形式,则某一分区发生火灾,烟和热气就不会从人行道流到相邻防火分区内,并且可以作为辅助疏散出口、消防队员入口等。为此,要尽可能把防火分隔部位的通道设窄一些,并在其上设置挡烟垂壁,只留出人们能够同行的高度。例如,可以从分隔走道的防火墙两侧各设一扇折叠式防火门,中间部分用防火卷帘加水幕分隔,防火卷帘平时放下到距地板面1.8m高处,使人员能够正常通行,要具有一定的耐火能力,店铺面向人行道时,宜设防火卷帘,并能有水幕保护。
地下建筑防火分区的划分,应比地面建筑要求严些。视建筑的功能,防火分区面积一般不宜大于500㎡,但设有可靠的防火灭火设施,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可以放宽,但不宜大于1000㎡,而对于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特殊用途的地下建筑,可达到2000㎡。
5.5.2.2防排烟设计在地下建筑火灾中,烟气对人的危害更为严重。许多案例表明,地下建筑火灾中死亡人员基本上全部是因烟造成的。为了充分保证人员的安全疏散和火灾扑救,在地下建筑中必须设置烟气控制系统,以阻止烟气四处蔓延,并将其迅速排出。设置防烟帘与蓄烟池等方法也有助于限制烟气蔓延。
负压排烟是地下建筑的主要排烟方式,这样可在人员进出口处形成正压风条件。排烟口应设在走道、楼梯间及较大的房间内。为了确保楼梯前室及主要楼梯通道内没有烟气侵入,还可进行正压送风。对设有采光窗的地下建筑,亦可通过正压送风实现采光窗自然排烟。但采光窗应有足够大的面积,当其面积与室内平面面积之比小于1/50以上,还应当增设负压排烟方式。对于掩埋很深或多层的地下建筑,应当专门设置防烟楼梯间,在其中安置独立的进风与排烟系统。
当排烟口的面积较大,占地下建筑面积的1/50以上,而且能够直接通向大气时,可以采用自然排烟的方式。设置自然排烟设施,必须防止地面的风从排烟口倒灌到地下建筑内,因此,排烟口应高出地表面,以增加拔烟效应,同时要做成不受外界风力影响的形状。特别是安全出口,一定要确保火灾时无烟。
5.5.2.3采用适合的火灾探测器与灭火系统对于地下建筑应当强调加强其火灾自救能力。探测报警设备的重要性在于能够准确预报起火位置,这对扑灭地下建筑火灾格外重要。应当针对地下建筑的特点进行火灾探测器选型,例如选用耐潮湿、抗干扰性强的产品。
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也是地下建筑物的主要消防手段,不少国家在消防法规上已对此作了规定。如日本要求地下商业街内全部应有自动喷淋器。现在我国已有不少地下建筑安装了这种系统,但仍不普遍。
对地下建筑火灾中使用的灭火剂应当慎重选择,不许使用毒性大、窒息性强的灭火剂,例如四氧化碳、二氧化碳等。这些灭火剂的密度较大,会沉积在地下建筑物内,不易排出,可对人们的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危害。
5.5.2.4安装事故照明及疏散诱导设施地下建筑的空间形状复杂多样,出入口的位置大都不很规则,而且很多区域没有自然采光条件,这也是照成火灾中人员疏散困难的原因。因此在地下建筑中除了正常照明外,还应加强设置事故照明灯具,避免火灾发生时内部一片漆黑。同时应有足够的疏散诱导灯指引通向安全门或出入口的方向,有条件的建筑还可使用响音和广播系统临时指挥人员合理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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