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题型: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题型为:《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题型为客观题。“单项选择题”要求从备选项中选择一个符合题意的选项作为答案。“多项选择题”的每题备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选项,错选不得分;漏选,所选的每个选题得0.5分。“简答题”依据问题中的设问进行简要回答。在全部选择题中,有50个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15个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5个简答题,每题4分。《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考试题型包括客观题(占分值的30%)和主观题(占分值的70%),客观题分为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主观题为综合案例分析题。三个科目试卷总分均为100分。
2、合格标准: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各科试卷总分均为100分,及格分为60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共同用印的《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共同用印的《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3、证书注册:第十七条 国家对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方可以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名义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