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在2015年7月17日至7月31日期间进行。省辖市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由各省辖市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确定,省直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7月29日至7月31日。
现场资格审查时新考生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主管单位出具的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年限证明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信息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cn/自行下载)、考生报名基本信息Excel电子表格(内容包括:单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报考专业、报考类别)。
各省辖市、各省直管县(市)符合报考条件的新考生,须由本人提出申请,主管单位考核推荐并分级别、专业打印填写《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汇总审批表》(见附件1,下称《汇总审批表》),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到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初审后,到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然后将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汇总审批表》送交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省辖市符合免试条件的新考生,经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资格审查后须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郑东新区金水路与农业路往北200米正光路11号,省政府新综合办公楼D区5楼D503A、D525B房间)进行资格终审,通过资格终审后将考生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汇总审批表》送交所属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
省直单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新考生,须由本人提出申请,主管单位考核推荐并分级别、专业打印填写《汇总审批表》,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到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站初审,然后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郑东新区金水路与农业路往北200米正光路11号,省政府新综合办公楼D区5楼D503A、D525B房间)进行资格审查,后将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汇总审批表》于8月4日前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将通过现场资格终审的考生状态在网上设置为“资格审核通过”,并于2015年8月10日前将《汇总审批表》电子版和“级别为免两科”已现场交费考生的信息电子版发给省人事考试中心计算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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