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中牟县堤头社区和朱固社区供水工程已由牟发改资〔2015〕9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牟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牟县堤头社区和朱固社区供水工程共铺设配水管道7541米,其中PE100管道7441米,过河钢管100米,新建水表井2座、阀门井8座。
(一)堤头社区供水工程:铺设De630PE100管道2810米,De315PE100管道916米,顶管385米(其中De630PE100管道90米,De500PE100管道105米,De400PE100管道90米,DN600钢管100米),新建水表井1座,新建阀门井4座。
(二)朱固社区供水工程:铺设De315PE100管道810米,De200PE100管道2593米,顶管27米(De200PE100管道27米),新建水表井1座,新建阀门井4座。
2.2招标范围
2.2.1根据项目建设内容,本工程分为2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施工标段(2个社区的供水工程)
第二标段:监理标段
2.2.2工期要求:施工工期150日历天,监理服务周期150日历天及保修期1年。
2.2.3建设地点:中牟县内
2.3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1标段:(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企业主要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需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4)企业2012年10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以合同日期为准)。(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需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第2标段:(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职经历)应具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2012年10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两份,且不得在其它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职务;(4)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3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5)企业2012年10月1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历(以合同日期为准);(6)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须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2 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3企业应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3.4企业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应在河南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河南省水利厅水利企业信用平台)进行信用登记,并网上发布为准。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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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县堤头社区和朱固社区供水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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