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我是80后宝妈莹姐,来自偏远的农村,跟老公在天津打工,我是二胎宝妈,生完儿子以后体重飙升到130斤,试过了各种办法都以失败告终,终于燕教授成为了我的终点站。
三个月从130减到98斤?在不运动不节食的情况下我可以瘦的这么好真的要感谢燕教授,这么好的东西一定要分享,于是我做了燕教授的代理,这种健康的减脂理念正是我们这些胖子们可遇不可求的,得到了广大朋友们的认可和热爱,正是因为市场的大需求,我仅用两个月的时间做到了燕教授执行董事,并且月入两万以上。
在正式成为微商之后,我仅仅用了两个月就能够月入上万,年销量更是达到百万,这是近乎裂变的增长速度,有人就开始对此感到好奇,而一些同行也开始请教我其中的秘诀,我也不太懂什么生意秘诀,我只知道自己做这件事的初衷并不是为了赚钱,更多的是能够帮到大家,在这个过程当中,大家对我的帮助给予了反馈,赚钱不过是其中比较明显的体现罢了。
这个初衷就是我的秘诀,我在怀孕期间认识一些宝妈,建立了一个宝妈群,一开始只是单纯的交流宝妈心得,育儿经验,但是生产之后很多宝妈都开始有了的想法。而我在成功之后,想的就是群里的姐妹们,我的方法受到宝妈们的好评,宝妈一传十传百,这个宝妈群的人也就越来越多,也不仅只有宝妈了,这个群就逐渐成为了我创业的基础客户群。
跟很多微商选择朋友圈刷屏不同,我只会选择固定时间段或者是频率,发定期的产品上新通知和的知识安利,我对于自己的员工也是同样的要求,说真的,要是我自己是客户,我也会对刷屏感到厌烦,如果我的产品质量够硬,即使我长期只有少许的广告宣传,我的客户在需要我的时候,时间就会想起我,所以我们是始终将产品质量和客户需求作为工作的要务。
我的团队都是一些宝妈,他们有些事情可能不太会,但是他们很认真干,我就愿意去教,不怕不会只怕不学,随着时间的推移,团队里不仅仅是宝妈,高薪高职的白领老师,实体店老板护士也在慢慢的加入,单枪匹马不如共闯天涯,我一手创立了团队,就是想让更多有梦想的人聚在一起,共同实现自己的梦想。
经过三年的经验积累,让我已经足够的能力带团队应对同类产品的竞争压力。浮夸的公司有很多,但踏实做事儿有使命感的公司却很少,如果一家公司不想赚钱,那么它不是有上进心的公司,如果一家公司只为赚钱而不谋发展,那么它也不是一家能长久依赖的公司。
为什么选择燕教授,就是因为目标一致,价值观一致,而且可以提升自我,实现价值,在创业的路上成功的标准有不同的诠释,即使名与利都是我们追求,也是向世界证明我们成功方式,但绝不是拥有了多少钱,或者取得了什么地位,就是实现了我们的个人价值,重要的是我们努力付出和不断成长的过程,我们的事业为社会做出的贡献。
这些年帮助了很多人成功,帮助很多人实现了自我价值,我与他们一样获得了自我认同感,我们也将继续致力于打造更加健康的生活方式,帮助更多人享受健康生活这个共同目标,努力奋斗,这件事情本身就是非常值得是为信仰去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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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筹办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及其测试赛(以下简称北京冬奥会),现就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国际奥委会相关实体中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与北京冬奥会有关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对奥林匹克转播服务公司、奥林匹克频道服务公司、国际奥委会电视与市场开发服务公司、奥林匹克文化与遗产基金、计时公司取得的与北京冬奥会有关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三、对国际赞助计划、全球供应计划、全球特许计划的赞助商、供应商、特许商及其分包商根据协议向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冬奥组委)提供指定货物或服务,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四、国际奥委会及其相关实体的境内机构因赞助、捐赠北京冬奥会以及根据协议出售的货物或服务免征增值税的,对应的进项税额可用于抵扣本企业其他应税项目所对应的销项税额,对在2022年12月31日仍无法抵扣的留抵税额可予以退还。
五、国际奥委会及其相关实体在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因从事与北京冬奥会相关的工作而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指定清单内的货物或服务采购支出,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由国际奥委会及其相关实体凭发票及北京冬奥组委开具的证明文件,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向税务总局指定的部门申请退还,具体退税流程由税务总局制定。
六、对国际奥委会相关实体与北京冬奥组委签订的各类合同,免征国际奥委会相关实体应缴纳的印花税。
七、国际奥委会及其相关实体或其境内机构按暂时进口货物方式进口的奥运物资,未在规定时间内复运出境的,须补缴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进口汽车以不低于新车90%的价格估价征税),但以下情形除外:1.直接用于北京冬奥会,包括但不限于奥运会转播、和展览,且在赛事期间消耗完毕的消耗品,并能提供北京冬奥组委证明文件的;2.货物发生损毁不能复运出境,且能提交北京冬奥组委证明文件的;3.无偿捐赠给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政府机构、冬奥会场馆法人实体、特定体育组织和公益组织等机构(受赠机构名单由北京冬奥组委负责确定),且能提交北京冬奥组委证明文件的。
八、对国际奥委会及其相关实体的外籍雇员、官员、教练员、训练员以及其他代表在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临时来华,从事与北京冬奥会相关的工作,取得由北京冬奥组委支付或认定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该类人员的身份及收入由北京冬奥组委出具证明文件,北京冬奥组委定期将该类人员名单及免税收入相关信息报送税务部门。
九、国际残奥委会及其相关实体的税收政策,比照国际奥委会及其相关实体执行。
十、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国际奥委会相关实体实行清单管理,具体清单由北京冬奥组委提出,报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确定。
十一、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凡未注明具体期限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