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群里对《近视防治指南》中以下这段话提出疑问:散瞳的意义到底是为了什么?既是金标准,又没有实际意义,岂不是相互矛盾?
“需要注意的是,麻痹睫状肌后的验光结果可让医生对该眼无调节状态下的屈光不正情况有初步了解,但并非就是矫正,后得矫正一定是权衡双眼的屈光情况、主觉验光情况、双眼平衡及患者的具体视觉要求后确定。
—— 近视防治指南
”是的,我们确实要对散瞳的意义和金标准来进行一个理解和思辨。
验光是诊断学范畴,通过一定的方法来诊断人眼的屈光状态,判断患者是何种屈光不正,近视、远视还是伴有散光。这里的屈光状态什么才是真实的,屈光状态受这几个因素影响:角膜曲率、眼轴、晶状体、房水。房水因素忽略不计,角膜曲率和眼轴也都可以测出,而且一般不会在短时间内发生很大变化,相对恒定,但晶状体就是个变量,它变凸和变平都会引起屈光状态发生改变。晶体又受睫状肌控制,睫状肌收缩时,悬韧带放松,晶状体变凸,而睫状肌放松时,悬韧带拉紧,晶体变平。
这里有个关键点,睫状肌放松,松到什么程度?
程度1:
用了阿托品,睫状肌完全瘫软了,被认为松的时刻。
程度2:
阿托品消失了,但睫状肌恢复了一点张力,就是没有任何刺激时,肌肉还有点自然的张力状态。
程度3:
由于过多的持续调节任务存在,即使在没有调节刺激的时候,睫状肌依旧保持更大张力状态。
以上3种程度验光的度数是不一样的:
程度1更偏向正度数,而程度3更偏向负度数,程度2在中间。
程度3见于小瞳验光结果,程度1为散瞳验光结果,程度2为复瞳验光结果。
哪个才是我们需要的真实的屈光状态呢?
我的理解:
程度1的散光验光结果不是一种自然状态下的,而是使用下的睫状肌放松状态,非自然状态,不能算是真实的屈光状态。就像你不能在人状态下去量身高一样,在人清醒的时候测量的身高才是我们公认的真实身高。
程度3的状态也是自然状态,这种状态就不能作为真实的屈光状态吗?小瞳验光,也是自然状态,但有一些人由于各种原因使得即使没有调节刺激的情况下,睫状肌依旧是过多紧张的,这个紧张程度大于复瞳验光时。
程度2的状态为经过规范散瞳流程后,睫状肌在自然状态下的放松状态,自然存在的,长期存在的。
我理解,屈光判断的金标准不是散瞳验光的值,而是人眼真实屈光状态是自然状态下、睫状肌放松状态时的屈光状态。
这里有个“”怎样获得这样的“”呢?
需要规范的散瞳验光流程,小瞳验光-散瞳验光-睫状肌张力管理-复瞳验光。
判断是不是近视,看哪个验光度数呢?
看自然状态下,睫状肌放松时的验光度数,是复瞳验光度数。
例如:小瞳验光-0.50D 散瞳验光+0.50D 复瞳验光 0D 为正视眼;
小瞳验光-0.50D 散瞳验光+0.50D 复瞳验光 -0.50D 为近视眼;
散瞳验光的结果只是整个散瞳流程中一个点,对屈光不正的诊断有参考意义,但真实的屈光状态需要从散瞳验光完整的流程来确定,强调流程,强调规范,强调过程中睫状肌张力的管理,强调自然状态。
从另一个角度看,散瞳验光有4个意义和目的:
1、放松睫状肌的过度紧张。
2、判断散瞳后内斜眼位是否有改变。
3、矫正视力是否有改变。
4、解决儿童验光不配合情况。
验光后配镜要给孩子佩戴近视防控镜片中子镜。中子镜运用徐广第教授提出的“三棱镜加凸透镜”的原理研发而成。把看近变成望远,彻底解决因大量近距离用眼导致近视的形成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