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细则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16版《认定办法》和2016版《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从认定条件、程序细则、评审要求等各方面,均发生了重要变化。2016年申报高企的企业遇到了太多太多的问题,造成很多企业不满足申报条件,故企业需要提前至少半年时间开展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一、组织与实施
成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小组,由技术部、财务部、人事部及行政部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处理高新工作。
二、实施程序
1、工作程序:
(1)技术部确定近三年知识产权是否符合高企认定要求,根据现有知识产权,将其知识产权证书、近期缴费收据以及申报专利的技术文件归集;将所有知识产权归集成一个文档,列出其研发此项知识产权的起止时间以及参与此项知识产权研发活动的技术人员或者专利证书上面的发明人名单;
(2)结合以上的知识产权确定近三年研发项目,包括名称、参与研发人员、起止时间、研发设备设施、所使用原材料和获得成果等;
(3)技术部将归集好的文档提交给财务部,财务部根据文档结合账套原有资料进行修改完善整理近三年的研发费用以及高新产品收入。
(4)编写近三年研发项目的立项报告,包括立项目的、项目背景、核心技术等;
(5)人事部将研发人员的学历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劳动合同等整理归集到一个文件袋,然后将其全部按照高新要求填写人员名单;
(6)行政部准备2014年-2016年的不同产品的销售合同以及检测报告的扫描件或者复印件共20项以上,公司基本资质材料的整理;
(7)财务部整理好研发费用帐和高新产品收入帐以后,安排审计事务所入场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若企业自己委托,企业自行安排入场时间);
(8)提供5个审计报告和近三年的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等财务资料后,我方审核整理所有材料并装订成册,后交于企业上报。
备注:以上(3)-(6)步骤可以同步进行;按照高新所需清单准备材料,将准备齐全的材料打包发至1171363672@q***。
2、申报认定程序
(1)将1正4副共计5本材料全部加盖公章交于地方科技局等相关部门;同时须带知识产权证书原件和近年度缴纳费用票据原件或其他证明其有效的文件;
(2)地方科技局、税务局、财政局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一般税务局将安排专人去企业现场初审;
(3)初审通过科技局统一提交至河南省科技厅,先网上审核,后组织专家评审;
(4)在河南省科技网公布高新拟认定或复审名单;
(5)上报北京备案并出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三、申报时间计划
(1)签订协议生效起7个工作日,协同技术部门确定近三年的研发项目、专利及高新产品等;
(2)研发项目和高新产品确定后,指导财务规范研发费用明细账和高新产品收入明细账,规范账务时间根据企业自身情况来定,晚完成时间,批不得超过4月1日,第二批不得超过8月15日
(3)除财务外其他证明材料提供时间,批4月15日,第二批8月15日
(4)出具的三年年度审计报告和2两个高新专项审计报告需用时大概15天,即提供完整的报告时间,批不得超过4月15日,第二批不得超过8月15日
(5)批时间4月25日,第二批时间8月15日前整理出装订成册的高新申报材料;
(6)批时间4月30日,第二批时间8月15日前完成材料预审及提交主管部门。预审及提交主管部门。
中原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细则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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