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以总部经济园模式招商引资,不要求企业入住和办公,企业经营地址依然在主城区不变,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园内注册,园外经营模式)只是让企业把税务关系落在经济园区,即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通常会使用园区的纳税筹划方案,可以使企业整体节税20%-25%。
如:企业迁移、分公司、注册新公司或个人独资等方案方式来消化和减轻企业税赋。(不管企业采用哪一种方案,入园前后事宜都是园区代办理,企业只需准备相关资料即可)
方案一:公司注册地址迁移
公司注册地址迁移至工业园,经营和办公地址依然不变。公司对外开具的每一张票都能享受园区的返税政策。
方案二:分公司
公司若由于各种客观因素无法一步迁移到位,也可分二步走。先在园区办理一个分公司,将一部分票用分公司来消化,以享受这部分票的税收返还政策。在未来的一到二年时间里慢慢地加大分公司的开票量,为总公司迁移至园区做准备。
方案三:在园区注册成立新公司
根据企业的实际业务需求在园区新成立相关行业的新公司,新公司承接的所有业务均可享受园区的财政奖励政策,增值税享受地方留存的50%的50%返还,企业所得税可享受地方留存的40%的50%返还。
方案四:配套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规避企业所得税、股东分红个税、职工薪酬个税
服务类行业所得税偏高,成本票难找(如:房产开发、各类设计,广告传媒等)。针对入园或未入园的企业,都可选择配套几个个人独资企业(因个人独资企业账上的资金等同于股东本人的,为了规避今后可能发生的经济纠纷,原则上建议股东、高管或部门分别以个人的名义设立自己的个人独资企业),用于规避25%企业所得税、20%股东分红的个人所得税,高达45%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