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会计/审计/评估 > 河南园区自然人代开按照经营所得核定征收而非劳务报酬
郑州
[切换城市]

河南园区自然人代开按照经营所得核定征收而非劳务报酬

更新时间:2021-09-28 08:57:45 浏览次数:34次
区域: 郑州 > 郑东新区
类别:税务顾问
地址:绿地新都会8号楼1112
关于自然人个人代开,不少人不怎么了解,毕竟自然人代开非必要一般个人也不愿意去开,都觉得很麻烦,主要的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反之对于支付款项的企业来说需要这些成本票。

自然人代开的来源主要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或多或少的会和一些没有开票资格的个人及小团体发生业务往来,如设计师,各类讲师,业务、产品的推广等,因此产生了相应的费用支出。

对于企业来说肯定是要通过公司的账户来支付,但如果接钱的个人无法开票,没有相应的成本费用,那么会计也不好做账,无法抵减所得税,所以才会有企业到处找成本入账,其实不用这样麻烦,将自然人代开运用一下就可以。

河南税局文件指出对尚未办理税务登记的自然人纳税人,在临时生产、经营代开票时,对其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由税务机关统一开具发票。

如目前在山东,河南等地一些地方的税务大厅或者委托代征点,自然人代开都可以按照经营所得税的方式核定征收,核定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5%,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为1%,附加税0.06%,综合2.56%就可以开出来,并附有对应的完税凭证,且科目是划分到经营所得中的。

经营所得与劳务报酬不一样,代开当时就已经是完税了,不是预缴,不需要汇算情况,也不需要由支付企业代扣,费用的方便快捷且省事,也不影响个人的工资薪金。
郑州会计/审计/评估相关信息
转让建筑施工资质
中原-建设路
5月23日
注册时间:2021年07月01日
UID:725664
---------- 认证信息 ----------
手机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