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钱花出去却没有对应的发票进来导致所得税虚高该怎么解决
公司主营业务:公司代办,各类许可证代办,建筑资质类各种手续代办,安全生产许可证代办,人才证书报名咨询,代理记账、节税筹划等等。
很多的企业有不少个人类型的业务,通过分包和个人进行业务往来,比如一些推广服务、设计服务、建筑行业的材料、劳务费、一些作家的稿酬等个人类型的收入,但是作为个人没有办法开票给公司作为成本,那么如何解决这样的问题呢?
根据相关的规定,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个人或者单位,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票给对方企业时,税务机关可为其代开。但是又存在一个问题,一般在其本地主管的税局代开,大都按照相应规定的征收率纳税,对于其个人来说,税负是比较高的,所以在建筑行业的材料费也存在一种现象,要开票和不开票是两种价格。
大多数个人代开的票都是按照劳务报酬或者稿酬适用的征收率,劳务报酬针对其收入的8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对照20%、30%、40%的税率等级征收个人所得税;稿酬应纳税所得额减征30%适用税率20%,所以征收税率基本都是20%起。
其实通过自然人代开的形式也可以进行核定征收,这样下来个人的综合税负也降低了,企业也能取得成本入账,在山东一些税收洼地自然人代开可以将个人看作是一个个体工商户,个人代开增值税1%、附加税0.06%、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为1.5%,综合完税凭证就是1.54%的税率,当然只能是普票,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后就不再缴纳其他税收了,该走的流水就该走了,毕竟是业务,合理性还是要有的。
除了自然人代开也可以通过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的方式解决,个人独资企业(可开专票),增值税3%(2021年1%),附加税为增值税的6%左右,个人经营所得税不看进项成本,核定利润率10%,然后对照五级累进税率计算在0.5%-2.19%(开票额500万以内),综合税负率也是比较低,个人独资企业依法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经营所得税完税以后就可以合理的公转私了。
不管是自然人代开的形式还是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的方式,都能解决企业缺少进项成本的问题,具体企业可根据自身而定,合理的税收筹划降低综合税负。
建筑企业钱花出去却没有对应的发票进来导致所得税虚高该怎么解决
郑州会计/审计/评估相关信息
12月6日
10月31日
10月15日
9月27日
9月26日
9月25日
9月21日
9月21日
9月19日
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