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办理经营许可证提供执业药师
服务范围:金水区,高新区,惠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郑东新区,管城区,二七区,中原区,荥阳,新密,新郑,上街,邙山区,
经营许可证具体办理申报提交材料:
1、申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2、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拟经营的范围;
4、拟设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下同)。
自管理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批发企业设置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书面通知申办人。
申办人取得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并完成筹建后,向监督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 3、拟办企业组织机构情况;
4、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局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5、依法经过资格认定学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 6、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仓储设施、设备目录。
监督管理局收到企业验收申请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依据国家食品监督管理局《开办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组织现场验收,作出符合或不符合结论。不符合标准的,下达《验收整改通知书》,企业应当在30日内完成整改,提出复查申请,由监督管理局再次组织验收。
经现场验收符合标准的,监督管理局通过监督管理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满后,未提出异议的,监督管理局发给《经营许可证》,并在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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