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13818132沈经理
1、电力工程是指与电能的生产、输送及分配有关的工程。包括火力发电、水力发电、核能发电、风电、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发电、输配电等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2、电力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热能动力工程、水能动力工程、核电工程、风电、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工程、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等专业职称。
电力二级资质:可承担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下发电工程、220千伏及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电力工程资质在当地建设部门进行办理。 二、电力施工资质办理的一般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省建设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其中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建设部申请; 2.建设部门对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和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其中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电子等方面资质的,由省建设厅商同级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 3.建设部门对建筑业企业申请二级及以下资质(包括不分等级资质)和劳务分包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其中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电子等方面资质的,由省建设厅征得同级有关部门初审同意后进行审核; 4. 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20个工作日)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