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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与医疗器械零部件海关进口监管区别

更新时间:2022-09-09 16:56:17 浏览次数:5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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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医疗器械”与“医疗器械零部件”海关进口监管区别
【案例】:企业从国外进口X射线管组件,是否需要办理医疗器械备案或注册?

“医疗器械”与“医疗器械零部件”海关进口监管区别

01、医疗器械

➤什么是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令第739号)第103条规定,医疗器械,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其效用主要通过物理等方式获得,不是通过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方式获得,或者虽然有这些方式参与但是只起辅助作用。其目的是:

  1.疾病的诊断、预防、监护、或者缓解;

  2.损伤的诊断、监护、、缓解或者功能补偿;

  3.生理结构或者生理过程的检验、替代、调节或者支持;

  4.生命的支持或者维持;

  5.妊娠控制;

  6.通过对来自人体的样本进行检查,为医疗或者诊断目的提供信息。

➤进口医疗器械海关如何监管:

  1.进口医疗器械必须取得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或注册证(科研、申请注册等特殊情况除外),进口申报时应主动填写备案或注册证编号。海关对进口医疗器械备案/注册证(包括医疗器械注册证、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电子数据与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报关单电子数据实施联网核查。

  2.进口的医疗器械应当有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且应当符合相关规定以及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并在说明书中载明医疗器械的原产地以及境外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指定的我国境内企业法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有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或者说明书、标签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3.海关依法对进口的医疗器械实施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进口。同时,禁止进口过期、失效、淘汰等已使用过的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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