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改革前,工程勘察、工
程设计、施工、工程监理资质共264项,缩减后数量为92,整体减少了65%。
其中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一、二、三级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
甲级资质在本类别内承揽业务规模不受限制,原一级资质调整为甲级资质,其他等级资质合并为乙级资
质。
除综合资质外,全部下放至省级及以下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其中,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
、民航等资质的审批权限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改革后
施工资质分为综合资质、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
工程监理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