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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虚假宣传赠送面积 业主如何维权

更新时间:2021-07-28 15:39:06 浏览次数:67次
区域: 郑州 > 中原 > 建设路
类别:房地产纠纷咨询
地址:郑州市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16号楼C座5层

很多开发商会在销售楼盘时向业主宣传赠送部分面积,以此来吸引购房者交钱买房,然而业主收房后却发现开发商没有兑现当初的承诺。锦盾房产律师在这里简单的分析下业主碰到这种事该如何维权。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一般情况下,商品房的销售广告,以及宣传资料,不能视为是开发商承诺,而是一种要约邀请,就算开发商没有兑现其广告中所宣传的内容,本身也不构成违约。但这并不代表,开发商就可以以此为由,夸大宣传,逃避法律责任。
如果开发商就商品房的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且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和房屋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就可以视为是开发商的单方承诺。
即使该承诺并没有写入商品房买卖俣同中,也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如果开发商违反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而业主想要维权,举证责任这块是关键,必须把开发商虚假宣传的相应证据提前固定好。那是不是说,只要证明了开发商的宣传属于邀约就一定能赢官司呢?根据实践经验来说,结果未必。接下来业主还必须证明开发商所谓的赠送面积就是赠送产权面积,因为如果开发商通过后期施工增加了房屋的使用面积,法院一般也会认为开发商已经兑现了广告中的承诺。
锦盾房产律师提醒,业主如果碰到开发商虚假宣传的情况,一定要及时固定好相应证据,并且理清其中的法律关系,这样才有可能得到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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