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法律咨询 > 河南普丰律师事务所谭迎迎律师 离婚协议中约定这些是无效的
郑州
[切换城市]

河南普丰律师事务所谭迎迎律师 离婚协议中约定这些是无效的

更新时间:2020-06-25 08:58:55 浏览次数:153次
区域: 郑州 > 惠济 > 迎宾路
类别:法律顾问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141号永恒名座大厦17层
离婚协议中约定这些是无效的:
1.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无效,因为公民享有婚姻自由,不受干涉;
2.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无效,公民享有生育与不生育子女的自由;
3.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
4.约定财产归属的财产属于无权处分的他人财产。
以上这些约定在离婚协议中都是属于无效的,想要知晓更多法律知识,关注谭律师,您的每一个点赞对谭律师都是莫大的支持。
郑州法律咨询相关信息
加盟誉远法律怎么样
金水-经八路
2023-08-21
加盟誉远法律怎么样
金水-经八路
2023-08-11
注册时间:2019年12月23日
UID:666962
---------- 认证信息 ----------
手机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