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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妨害公务要担责 听听河南普丰闫向阳律师的建议

更新时间:2020-02-18 19:48:28 浏览次数:161次
区域: 郑州 > 金水 > 经八路
类别:法律顾问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141号永恒名座大厦17层
以案释法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依法防控、依法治理中的职能作用,深入开展以案释法,郑州推出抗击疫情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短音频。音频由河南普丰闫向阳律师录制,结合疫情防控典型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内容生动易懂,释法说理,努力为打好防疫阻击战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新冠疫情下的刑事问题解析

之妨害公务罪

当前,全国已经打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之战,各地纷纷采取严格的防控措施。比如在交通道口及小区门口进行体温测量和信息采集工作,对外出归来的人员进行走访及管控。绝大多数人都能响应政府的号召,减少出门频率,出行时能自觉配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但也会有个别人唱反调,一意孤行,破坏疫情管控秩序。

今天由河南普丰闫向阳律师来跟大家聊聊新冠疫情防控下有可能会触及的妨害公务罪。

在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隐瞒出行信息,不佩戴口罩、不愿测量体温、擅闯隔离区、不服从政府隔离检验措施等,妨害政府抗击疫情的,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

从相关来看,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大概分为两个层面,一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层面的行政处罚,二是刑法层面的刑事处罚。被处以行政处罚的行为如不加以约束,极大可能演变成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
疫情传播高发期不在人员密集场所聚集,切勿抱有侥幸心理,无视规定,妨碍疫情控制的进度。不听劝阻甚至拒绝检查的人,不仅是对国家秩序的挑战,更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我们作为良好公民,一定要积极配合,不给国家的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麻烦,争取早日摆脱疫情影响,共同营造健康的生存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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